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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秒没看住3岁熊孩子踹碎屏幕要赔1万2 孩子爸坐上被告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核心提示:  不久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熊孩子惹祸,家长担责的案件。  孩子的父亲周先生坐在被告席上表示:  就在我没看住这
   不久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熊孩子惹祸,家长担责的案件。
 
  孩子的父亲周先生坐在被告席上表示:
 
  “就在我没看住这两、三秒的时间,孩子把屏幕弄坏了,要赔一万多块钱,我心里瞬间是接受不了的。”
 
  原来,2017年底,周先生和妻子带着3岁多的儿子来到一家汽车4S店看车。本来买车是好事,但儿子在4S店里的一个举动,却让周先生坐上了被告席。
 
  事发当天的监控画面显示,周先生一家正在店内的一侧看车。但很快,周先生的儿子自行跑到了4S店装有屏幕的另一侧。这时,周先生夫妇完全没注意到孩子已经跑开,仍旧专注地看车。
 
  直到孩子向屏幕拳脚相加,周先生的妻子才慢步走向孩子并用语言喝止。
 
  原告主张1.2万元的赔偿,并认为,由于监护人(周先生夫妇)没有监护好儿童,才导致4S店固定资产(店内屏幕 )出现损失。
 
  但是周先生却表示,当时自己在看车,孩子主要由孩子的妈妈看管。孩子一直在他们身边,但看到屏幕后孩子特别高兴,才使劲跑过去。
 
  然而,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孩子的行为却导致4S店屏幕损坏。
 
  事件发生后,4S店和周先生在两方面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1。 屏幕赔偿款1.2万元是否合理;
 
  2。 周先生夫妇是否尽到了监护看管义务。
 
  被告周先生:“就这一两秒,没看住,他跑过去了,这算没尽到监护义务吗?我相信每一个父母,很难做到(时刻看管)这一点。”
 
  周先生认为,几秒钟的疏忽并不能说他们没尽到看管义务。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法庭副庭长唐铸解释称:按照法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财产造成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如果尽到了监管义务,可以减轻责任。
 
  孩子脱离父母可能只有几秒钟,却因为好动的天性给他人或自己造成损失。因此家长应该有更加强烈的监护意识,应该让孩子在(家长)视线或触觉可控范围之内。
 
  庭审中,被告同意进行调解,但原告称只接受全部赔偿12000元的方案,双方在庭上未能就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
 
  孩子是不是“熊孩子”
 
  主要责任在家长
 
  有人说,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至少一个熊家长。这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熊孩子之所以成为熊孩子,和家长的溺爱与推脱有密切关系。
 
  为了不让孩子成为“熊孩子”,最关键的是家长正面的努力。
 
  1、 从小给孩子立好规矩
 
  例如,见到长辈要问好、不能浪费食物、不能抢别人的玩具、收到礼物时要说谢谢等。
 
  家长不能以各种理由放纵孩子,坏习惯一旦养成,再改就难了。
 
  2、 家长要以身作则
 
  家长的素质,决定了孩子的气质,父母在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决定了孩子的行为方式。
 
  如果家长说脏话,久而久之孩子也会养成说脏话的习惯;如果父母经常说“谢谢”“麻烦您了”“对不起”等礼貌用语,那么孩子也会学习。
 
  3、 不要为孩子的错误找借口
 
  孩子做了错事,首先做的应该是教会他们怎样去承担责任、改正错误,而不是以“他还是个孩子”作为借口。
 
  4、不让你的溺爱成为他们成长路上的杀器
 
  教育孩子不是纵容包庇,而是教他学会明辨是非;让孩子有骨气更不是让他变得骄纵蛮横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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