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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品安全国标出台 对三聚氰胺“零容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03
核心提示:  卫生部公布《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下称“新国标”)。  新国标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卫生部公布《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下称“新国标”)。

  新国标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卫生部网站上昨天刊发消息表示,相关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规定,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

  “这个标准将是乳品行业唯一一个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

  新国标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从2008年年底,就启动了标准的修订工作,在梳理了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行业标准等大概160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现在的66项标准。解决了乳品标准的重复和交叉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国标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同时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在微生物指标上,过去只是抽检一个样本,就确定是否检出菌群,新国标中规定进行分级采样,对致病菌的确定更科学化。同时也与国际接轨,增加了阪崎肠杆菌检验。”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生乳的蛋白质含量来讲,从每百克大于等于2.95克改为每百克大于等于2.8克,并不是标准的降低,而是根据饲养国情定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不再设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既要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

  新国标中还有一大亮点,即是“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三聚氰胺不再具备“合法”身份被“限量添加”到乳品制品中去

  对此,包括伊利、澳优、美赞臣、三元、多美滋在内的乳品企业表示,新国标作为国家级常态标准,不应该将三聚氰胺纳入合法添加的范畴。否则,将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的倒退。不允许添加,才是正常的。

  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表示,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取消是正常的。

  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卫生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婴儿配方食品》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马晓华 周芳)

  卫生部解读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我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3—2010)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期实施;《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详细]

  新国标四大亮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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