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父亲做饭时造成煤气泄漏,导致已怀6个月身孕的“儿媳”戴某中毒死亡,戴父将女儿男友及其父母三人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判决作为被告的“婆家”人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
戴某的父亲诉称,女儿与男友邬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举行了隆重的结婚仪式,二人也以夫妻相称。
因女儿“公公”使用简易煤炉生火做饭,疏忽大意造成煤气泄漏令女儿中毒,其后又因邬某家人怠于抢救,才造成女儿死亡。由此,戴父要求邬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庭审中,被告邬某及其父母对此事发生表示难过。但他们表示仅是与戴某同住的成年家属,对其生命健康不应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现场勘验记录显示,戴某在被告居住的出租房里煤气中毒死亡,煤炉在煤炉与烟囱接合处并没有密封措施,邬家三人对煤炉使用不当,对于戴某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对原告戴某的父亲承担赔偿责任。
戴某作为成年人,亦应注意自身安全。最终,法院判定,邬某及邬某父母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戴某父亲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