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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发烧女童服药后死亡为非医疗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3
核心提示: 今年1月11日,发烧女童服药后离奇死亡,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过半年的等待,女童小莙家属近日收到市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
 今年1月11日,发烧女童服药后离奇死亡,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过半年的等待,女童小莙家属近日收到市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本医案不构成医疗事故。对此,家属很不满意,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小莙讨个公道。

  记者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女童家属认为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患儿的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心肌炎,存在误诊、漏诊,错过最佳抢救时机,造成小莙最终死亡;院方则认为,在患儿诊疗过程中,并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患儿的死亡是其暴发型心肌炎猝死所致,属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无法完全避免的医疗风险,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记者在市医学会开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看到鉴定如下:未发现院方的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无医疗过失行为,存在医疗不足。患儿的死亡,为其急性重症心肌炎疾病本身的发展和恶化所致,属于目前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与医方的医疗行为及上述医疗不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本医案不构成医疗事故。

  对此结果,女童小莙的家属表示不满意,他们认为,在鉴定书上认定“医方存在不足”、“医方与患者沟通不够充分”这些是结论是正确的,但鉴定书上并没有详细列举其不足之处。“既然说存在医疗不足,就说明医生有过失的行为,为何鉴定书中认定主诊医生"无医疗过失行为?”家属称:“我们认为医方存在着不足,主诊医生没有及时排查,以至于错过及早发现心肌炎的机会。小莙母亲主动请求让女儿留医观察,却被医生拒绝,又错过一次发现病症的机会。”小莙母亲说:“当时办理门诊转急诊,急诊室离挂号处不足十米,三四十秒就办好了手续,可刚回到急诊室,主诊医生已经开好药方和血常规检查单子。”因此,家属认为,这么短时间内医生根本无法完成身体的检查工作,存在误诊和漏诊。

  “我们将会通过申请省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通过法律的手段,为死去的侄女讨回公道。”小莙的叔叔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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