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引发众议,昨天(27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孙美华一一回应了深圳晚报报道涉及的一系列焦点问题。对目前反响较大的房东如出租给超生户,要罚款2000元的问题,孙美华表示,房东是在配合政府承担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义务。
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提出的“多胎试管婴儿算不算超生”的问题,孙美华明确表示:“这种特殊现象因为性质复杂,目前尚无法界定其是合法生育,还是超生。” 针对大家热议的“境外超生”问题,孙美华强调:“确属境外超生的,必须处罚。以后,将重点推进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办法,保证处罚到位。”
对目前反响较大的房东如出租给超生户,即罚款2000元的问题,孙美华表示:“一些评论认为此举是政府把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房东,实际并非政府缺位,房东没有执法权,只是配合政府提供租客相关信息,一旦超生的租客拒不配合执法,房东应辅助政府收回房屋。这是房东在国家落实计划生育的国策上应承担的义务。”
同理,一些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女子遭遇性侵害生的孩子是否属超生?”“未婚产子后,另一方失踪或死亡,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否属超生?”等情况,孙美华认为:“这虽然是少数现象,但按照国家、省的计生政策及深圳的《草案》,这些孩子均属超生。所以,从某一侧面,《草案》也在提醒广大女性及年轻男女,要学会保护自己,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应依法在政策内生育,避免给自己或子女留下痛苦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