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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大假奶粉案宣判25人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6
核心提示:  日前,莱阳法院对公安部直接督办的1231全国特大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奶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孟某、庄某等25人有期徒刑

  日前,莱阳法院对公安部直接督办的“12·31”全国特大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奶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孟某、庄某等25人有期徒刑6年至 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两人单处罚金。据了解,此案涉及假冒“贝因美”“飞鹤”等8个厂家22个品牌奶粉、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办案民警 对收缴的奶粉成分进行化验,发现这些奶粉不存在质量问题,只是以次充好,假冒知名商标销售。

  案发>> 物流人员不经意一句话 案情浮出水面

  2010年11月底,莱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一次“亮剑”行动中,对辖区企业、物流市场进行调查走访。一天,民警在莱阳通天物流走访时,该物流 公司一名员工不经意间的一句话,让民警立刻竖起了耳朵。该员工称:“这两天发现有个人挺怪的,他发往外地的货全用大箱子包起来,没有任何标签,发货人还不 写名字,感觉好像怕人似的。”

  随后,警方立即安排人员对发货人进行详细调查,并且安排民警蹲点守候这名“怕人”的发货者。12月30日,民警终于等到了这位发货人,这次照样 是没有标签的大箱子。趁人不注意,民警打开箱子一看:全是“贝因美”牌奶粉。民警顿时感觉其中一定有蹊跷。这批奶粉从包装上看是新的,发往江西省南昌市, 但莱阳根本没有生产奶粉的企业,这些品牌奶粉从何而来?

  于是,民警秘密跟踪发货人,找到了这名男子的住所。从外表看,此处绝对不是生产奶粉的地方,民警决定“放长线钓大鱼”。12月31日下午,这名 男子驱车来到青岛市莱西城郊结合部一处民房内。民警听到民房内不时传出轰鸣的机器声。仔细一看,民警确认这里就是生产奶粉的黑窝点。经侦大队民警立刻冲进 屋内,当场查扣了制作假冒奶粉的专用机械和正在加工的冒牌奶粉82箱,抓获以孟某为首的制假犯罪嫌疑人3名。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浮出水面。

  调查>> 成本120元的奶粉 冒充名牌能卖到400元

  经审查,嫌疑人孟某是东北人,今年50多岁。之前曾开过一家个体奶粉企业,注册了一个不知名的奶粉品牌,最终关门。孟某把经营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没有好的知名品牌,于是便开始做起“假奶粉”的勾当。

  为了寻找奶粉包装和销售的线索,莱阳市公安局经侦民警决定从孟某身上找到突破口。但孟某对于民警的提问始终就是三个字——不知道。不过民警通过调查发货单的去向、通话记录等线索,还是找到了包装奶粉的下线。

  2011年1月15日,莱阳警方顺藤摸瓜来到江苏,成功将为孟某印制假商标的3名嫌疑人抓获。同时还发现这家公司为另外两个业户印制的一批假冒 商标。从2月上旬开始,民警在沈阳将另一伙制假者庄某、蔡某抓获。3月初,莱阳警方又派员前往临沂,将第三伙制假者滕某、张某悉数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对收缴的奶粉成分进行化验,发现这些奶粉并不存在三聚氰胺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以次充好,假冒知名商标,获得更高利润,奶粉不存在‘毒 奶粉’等质量问题。”经侦大队民警说,每桶奶粉的成本大约在120元左右,如果直接销售,价格在150元左右,获得的利润只有30多元。如果冒充知名品 牌,每桶可以卖到300元到400元,这就是他们疯狂制假的原因。随后,莱阳警方先后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7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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