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南昌市民王某的儿子即将参加中考,他担心儿子成绩一般,上不了重点高中。2015年5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韩某,后者表示有办法弄到南昌市重点高中的内部指标,王某随后向韩某支付了4万元用于“疏通关系”。不久,王某发现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2015年5月至8月期间,韩某以帮助入学就读、高考录取为名,先后骗取18人共计6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发布日期:2016-07-20
发布日期:201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