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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二孩政策冲突后续:怀孕女教师不必强制堕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2
核心提示:记者19日晚从贵州省卫计委获得确认: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当事孕妇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据媒体报道,5月1
记者19日晚从贵州省卫计委获得确认: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当事孕妇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据媒体报道,5月12日,贵州省荔波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师覃谊收到荔波县教育局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责令其在5月31日前,自行到医院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然而早在三个月前,覃谊夫妇就已在户籍所在地安徽黄山市办理了生育许可证明。
 
  这一矛盾困局是因安徽、贵州实施的计划生育条例不同,两省对再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一所致。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单独二孩”实施以来,各省(直辖市)对原有条例做了修改,但对再婚夫妇生育二孩的规定不一致,导致许多再婚夫妇在户籍所在地不被允许生育二孩,而在省外却可以生育。
 
  19日,贵州省卫计委根据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意见,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准许其生二孩。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当事孕妇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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