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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5个孩子卖掉3个 夫妻称为减负7000元卖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1
核心提示:童某夫妇称,他们先后生了5个孩子,因养不起等原因,卖了3个。在卖出第5个孩子后,童某及转卖孩子的陈某姐弟俩相继落网。目前,童
童某夫妇称,他们先后生了5个孩子,因养不起等原因,卖了3个。在卖出第5个孩子后,童某及转卖孩子的陈某姐弟俩相继落网。目前,童某和陈某的姐姐已经服刑。昨天,陈某在顺义法院受审。
卖婴案发生在2011年6月。孩子的父亲童某是四川人,1975年出生,小学文化。
童某说,结婚后,他与妻子先生育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在老家抚养,他们带着另外一子一女来京务工后卖了。
2011年4月10日,两人的第5个孩子出生,是个女孩。孩子一个多月时,他们搬到顺义杨镇居住。童某说,一段时间后,妻子念叨家里没钱,无法养活这个女儿,他便给曾经的房东王某打电话,说了卖孩子的想法。
王某将此事告诉给家里干活的小工陈某。经陈某的姐姐联系,河北女子郝某决定收养女婴。
2011年6月13日晚上9点多,在顺义杨镇的一条街上,童某夫妇将孩子交给了陈某的姐姐,并收了7000元钱。
孩子被抱回河北后,很快交到郝某手中,郝某为此支付了1万元。
2011年6月底,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卖孩子。警方经过调查后传唤童某,其对卖女供认不讳。民警顺藤摸瓜,解救了被卖女婴,陈某的姐姐随后落网。童某的妻子带着解救回来的女婴离开北京,不再露面。
对于童某夫妇称以前卖过一儿一女的情况,因只有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警方没有继续追查。
2012年4月,顺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童某、陈某的姐姐有期徒刑6年和5年。陈某于今年5月31日落网,被检方指控犯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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